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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算台灣生活與財務試算
一般出租 · 公益出租 · 包租業轉租

租金所得稅與包租代管優惠比較

用同一筆月租並排估算三種出租身分的課稅所得、所得稅與稅後現金收入。

規則版本2026-rental-income-v1.0最後檢查2026-08-15
正式版比較三種法定情境,優惠不是自由選項。公益出租人與租賃專法包租/代管須經主管機關認定或符合契約條件;結果按邊際稅率估算,不等於完整綜合所得稅申報結果。

輸入單一住宅出租情境

假設出租期間月租固定

全年租金收入NT$0

月租 0 元 · 出租 12 個月

符合資格時預估所得稅最低

僅比較租賃所得稅,不含房屋稅、地價稅與服務費差異。

三種計稅方式

以下為無法逐項舉證時的標準費用率情境。

單一住宅 · 每月
一般出租租金全額 ×(1 − 43%)
公益出租人前 15,000 元免稅,餘額減 43% 費用
包租業轉租前 6,000 元免稅;至 20,000 元減 53%,以上減 43%

標準費用與實際現金支出為何分開?

標準費用率是申報租賃所得時的推計扣除,不等於房東真的花掉這筆錢。本站另用你填寫的修繕、管理與空置損失,計算較貼近現金流的稅後淨收入。

公益出租人與包租代管一樣嗎?

不完全相同。公益出租人通常是將住宅出租給接受租金補貼等符合住宅法資格者;包租代管還可能涉及業者承租轉租或代為管理、服務費與契約安排。頁面只比較所得稅規則。

實際憑證可能更有利嗎?

可能。如果可核實的折舊、修繕、地價稅、房屋稅、保險費與貸款利息等必要費用高於標準費用,逐項舉證可能降低租賃所得,應保留合法憑證並依申報規定認列。

資料來源

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綜合所得稅所得篇:房屋租賃所得 →檢查日期:2026-08-15

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適用住宅法之公益出租人租賃所得 →檢查日期:2026-08-15

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適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之租賃所得 →檢查日期:2026-08-15